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年度收费标准|无线电台|收费
浏览次数:1776 | 日期:2017-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无线电管理收费的目的是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规律,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以保证各类合法电台的正常工作。
无线电台管理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1998年2月19日颁布的《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计价费(1998)218}号文件的标准收取.详见收费标准:
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表
序号 |
台(网)种类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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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蜂窝公众通信 |
基站 |
100万元/每网每兆赫(全国网) 50万元/每网每兆赫(跨省区域网) |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
手机 |
50元/每台 |
由经营单位向用户统一代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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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
5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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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2000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
由省级无委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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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线寻呼系统 |
200万元/每频点(全国范围使用) |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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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每频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使用) 4万元/每频点(地、市范围使用) |
由省级无委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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ā 4 |
无绳电话系统 |
150元/每基站 |
由省级无委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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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视台 |
10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万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1万元/每套节日(地级台) 5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它由省级无委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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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台 |
1万元/每套节目(中央台) 5000元/每套节目(省级台) 500元/每套节日(地级台) 100元/每套节目(县级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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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舶电台(制式电台) 1600总吨位以上的船舶 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功率≥20马力的渔船 |
2000元/每艘 1000元/每艘 100元/每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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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航空器电台(制式电台) 1.固定翼飞机 27吨以上 5.7吨至27吨(含) 5.7吨(含)以下 2.旋翼飞机 |
3000元/每架 2000元/每架 1000元/每架 500元/每架 |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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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 以下的无线电台 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 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 |
1000元/每频点 100元/每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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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微波站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工作频率10GHz以上 有线电视传输(MMDS) |
4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2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60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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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球站 |
250元/每站每兆赫(发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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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空间电台 |
500元/每兆赫(发射) |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
注:表中第一项已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的《关于调整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 605 号)中作出修改。
一、免收频率占用费规定:
(一) 党政领导机关设置的专用公务电台;
(二) 国防用于军事、战备的专用电台;
(三) 公安、武警、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劳教、监狱、渔政部门设置的专用公务电台;
(四) 防火、防汛、防震、防台风、航空营救等抢险救灾专用电台和水上遇险值守、安全信息发播及安全导航电台;
(五) 广播电视部门设置的实验台及对外广播电台、电视台;
(六) 业余无线电台;
(七) 农民集资办的电视差转台。
上述部门和单位设置的电台用于从事经营活动的部分,要按规定缴纳足额频率占用费。
二、减缴频率占用费规定:
用于卫生急救、气象服务、新闻、水土和航空无线电导航的专用电台及教育电视台减缴频率占用费,减缴幅度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