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对讲系统办证费用
浏览次数:1855 | 日期:2011-04-17
无线电频率属于国家资源,并且的有限资源,故而不可乱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无线电信号满天飞了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计价费[1998]218号);
3.《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试行收费标准》(信息产业部信部无[2001]226号文)。
收费标准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10000元/频点/年(全省范围使用),2000元/频点/年(设区市范围使用);
2.无线寻呼系统: 200000元/频点/年(全省范围使用),40000元/频点/年(设区市范围使用);
3.无绳电话系统:150元/基站/年;
4.电视台:50000元/每套节目/年(省级台),10000元/每套节目/年(地级台);
5.广播电台:5000元/每套节目/年(省级台),500元/每套节目/年(地级台),100元/每套节目/年(县级台);
6.船舶电台(制式电台):2000元/艘(1600总吨位以上含 1600总吨位的船舶),1000元/艘(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7.1000 MHz以下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1000元/频点/年;
8.1000 MHz以下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100元/频点/年;
9.工作频率10 GHz以下的微波站:40元/基站/兆赫/年(发射);
10.工作频率10 GHz以上的微波站:20元/基站/兆赫/年(发射);
11.有线电视传输(MMDS):600元/基站/兆赫/年(发射);
12.地球站:250元/基站/兆赫/年(发射);
13.1.8-1.9G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FDD、TDD方式):150元/基站/年;
14.450 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500元/基站/频点/年;
15.2.4 GHz、5.8GHz频段扩频系统:40元/基站/兆赫/年;
16.无线数据频段:1000元/基站/频点/年;
17.注册登记:15元/证。
具体的收费情况,可以参考中国无线电管理网站上的收费标准。
BY:www.xltx.cn讯罗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