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无线电管理部门职责

无线电管理部门职责

浏览次数:732 | 日期:2011-04-01

从事无线电行业的人,一定要了解无线电管理这些事,今天,一起来学习一下无线电管理各部门的职责吧。

无线电管理的含义:

第一 无线电管理是一种国家行为,它是由国家所授权和特许的机关来实施的活动。
第二 无线电管理对象是研究、开发、使用无线电频普资源和卫星轨道资源的各种活动。
第三 对研究、开发、使用无线电频普资源和卫星轨道资源的活动所实施的这种管理,是通过计划、规划、组织、控制、激励、协调、指挥、监督、执行等手段和方法来实现的。它贯穿于无线电管理的全部行为、活动和整个过程当中。这是无线电管理职能,也是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表现为各级政府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台的审批、无线电频率的指配、无线电设备的管理、无线电信号的监测、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对用户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等等。
第四 无线电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建立了无线电管理机构,并赋予相应的管理职权、有效管理手段和方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其主要职责是:
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是国家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下设13个处室、9个国家级监测站及2个下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无线电频谱、全国无线电监测网、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意见,承担无线电管理政策研究、科学研究及新技术开发工作。
(二)负责全国无线电短波、卫星监测和北京及周边地区超短波监测工作。
(三)负责无线电频率划分、分配、指配以及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的技术工作。
(四)负责无线电台(站)审批、监督管理的技术工作。
(五)负责国家重要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无线电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负责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的技术审查工作。
(七)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的技术工作。
(八)负责对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九)承担涉外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

BY:www.xltx.cn讯罗通信为你呈现。



«« 上一篇: 下一篇: »»

相关产品

350M直放站近端机
¥元
350M干线放大器
¥元
350M直放站远端机
¥元
150M干线放大器
¥元
400M直放站远端机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