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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次数:2281 | 日期:2017-02-17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sxwwb. gov.cn(本机关)。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3年6月6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综合人事处;办公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坡子街16号;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1-5625311 ;传真号码: 0351-5625311。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二,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5625311)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表一)。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检查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1-5625359
    通信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坡子街16号
    邮政编码:030009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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