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无线电管理局职责
浏览次数:2221 | 日期:2017-02-17
乌鲁木齐市无线电管理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派驻乌鲁木齐市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根据权限划分规定负责承办乌鲁木齐市辖区内部分除军队系统以外的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
二、制订乌鲁木齐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协调处理乌鲁木齐市范围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部分事宜,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检查和执法。
四、根据审批权限审查辖区内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站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核发电台执照,实施无线电台(站)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乌鲁木齐市范围内无线电监测、电磁兼容分析,无线电设备检测。负责监督执行权限内的无线电管制。
六、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七、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本级无线电管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九、负责本级机构的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和后勤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