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无线对讲系统电磁环境辐射
浏览次数:767 | 日期:2012-01-07
严格控制无线对讲系统电磁环境辐射
都知道信号这个东西是有一定辐射的,那么具体的辐射范围或者利害程度,有可能不是很清楚。那就让我们了解一下国家有关部门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即国标GB8702-88,电磁辐射的限值为:
1、 公众照射,在一天24小时内,环境电磁辐射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分钟内的平均值应满足功率密度<0. 4 W/m2 (频率为30~3000MHz)。
2、 职业照射,在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电磁辐射功率密度的平均值(连续6分钟)应<2W/m2 (频率为30~3000MHz)。
3、 对电磁辐射源豁免的要求为:输出功率等于或小于15W的移动无线通信设备,频率为3-300000MHz时,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
4、 本无线对讲工程天线口最强信号电平小于15dBm=32mW,设人员活动范围为距天线一米以外,则最强功率密度小于0.003W/m2,电磁辐射满足公众照射防护要求。
所以比较专业的无线对讲系统厂商,会严格控制电磁环境辐射,不让其对人体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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